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精神,努力推进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实施基层党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准确把握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的总体要求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提升组织力,是党中央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新要求,是全党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体现,为促进党支部正确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遵循。基层党支部必须全面提升组织力,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为将学校建成江苏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徐州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严格落实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力,突出抓好支部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要把坚定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支部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通过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培训工作,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和历史地位,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是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三是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首要任务。规范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推进网络选学、互鉴互学、实践研学等学习方式,系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教育。
(二)锤炼领导力,着力加强支部班子建设
以优化整体功能为目标,突出抓好支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班子的职能作用。一是要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热心党务工作、群众威信高的正式党员担任。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二是实施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重点抓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的集中轮训。通过党课专题辅导、开展交流讨论、情景模拟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基层党支部书记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三是定期开展党建沙龙。针对新形势下的党支部建设工作,设置若干专题,组织支部书记交流讨论,进一步提高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提高执行力,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要着力发挥基层党支部在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主体作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充分使用《党员活动证》,建立党员记实管理制度,加强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一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 次党课。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要按照《新甫京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组发〔2017〕10号)要求,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三是严格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师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
中共新甫京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30日